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5 13:25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计划的通知

退役军人部发〔2018〕16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中央企业: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继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一年,是调整改革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的第一年。经国务院批准,今年中央单位接收安置980名军转干部,其中师职干部50名、团职干部220名、女干部130名。现将安置计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切实增强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持把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作为一项特殊的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为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发挥好带头和表率作用。

  二、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军转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及其配套文件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计划。要突出师团职干部安置重点,采取预留领导职数、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者先进后出等办法,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和职务。按规定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师团职干部安置;对接收师团职干部的单位,在核定增加编制时予以倾斜。

  今年中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接收行政团职(含)以下和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干部,除涉密和特殊岗位外,继续采取统一考试的办法落实安置计划;鼓励中央重点骨干企业参加统一笔试,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程序办法落实安置计划;其他中央企业继续采取网上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安置计划。各单位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改进考核选调、统一考试、双向选择的程序、办法和措施,把安置结果与军转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挂起钩来,完善军转安置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中央单位“阳光安置”工作机制与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相统一。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军转安置任务顺利落实。各单位要压实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军转安置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今年军转安置任务顺利完成。要严肃工作纪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置任务,对不能完成的,将采取指令性分配的办法落实安置计划;对安置计划落实不及时、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对拒绝或变相拒绝接收军转干部以及未完成安置任务的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中发〔2016〕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今年中央单位军转安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依据下达的年度安置计划和规定要求,尽快确定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具体部门、岗位及相关条件,7月27日前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军转安置组审核,8月上旬将在中国转业军官网上公布安置岗位,组织军转干部在网上报名选岗,各单位按规定完成报名审核工作;8月中旬组织统一笔试。统一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单位要尽快组织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确定接收人选,完成安置任务,10月底前统一向部队发出军转干部报到通知。

  附件:

       1.2018年中央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计划.pdf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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